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浏阳市分公司2025-2026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浏阳市分公司2025-2026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浏阳市分公司2025-2026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浏阳市分公司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维修、安保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客户服务、食堂服务、电梯维保维修等;该项目物业服务区域:包括办公大楼、中心仓库及周边综合用地(单位土地权证红线范围内)、职工食堂、9个烟草站点。
2.2预计服务期限:2025年1月14日—2026年11月16日(约671日历天)
2.3最高限价:51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人社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④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
3.4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差推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生效的判决、裁定、决定包含在内)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②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
④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⑤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串标围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⑥对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合同签订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⑦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没有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的失信名单信息;(2)没有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禁入范围内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3)符合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分别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3.5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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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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