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5622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5622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梨树县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5.6.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响应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投标人应按国家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4不接受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具有行政处罚信息(开标前三年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6响应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具体要求:“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3年来存在单位行贿行为(见备注),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备注:在开标日近一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万以内;在开标日近二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含)-500万;在开标日近三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500万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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