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生产保洁与垃圾清运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生产保洁与垃圾清运服务招标,招标人为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东三家村,负责火力发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火力发电站建设有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总装机700MW。1号和2号机组分别于2018年1月1日和2月8日投入生产运行。电站距离朝阳市中心3.0公里,距离沈阳市约250公里,距离锦州市约80公里,交通方便。
招标范围: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生产区域含锅炉区域、汽机区域、电气区域、脱硫区域输煤区域、化学区域、除灰区域及公用系统等生产建筑、设施清扫及清理工作、厂内道路(厂二道门以里)及厂内硬化地面清扫、办公楼宇(包括检修楼、输煤综合楼、化学楼)卫生间及廊道卫生、及全公司范围内每日生活垃圾(含食堂垃圾)、雨水泵房、生活水池等淤泥清运;全公司范围内工业垃圾的清运:磨煤机石子煤清运、输煤段水冲洗等。详见技术部分。
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2.5年。预计2025年1月1日-2027年6月30日结束。
质量要求:生产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工业卫生、劳动卫生、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生产区域(至少包含主厂房区域)保洁服务合同业绩1份,合同服务期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5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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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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