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饶发改字【2023】85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饶河县
2.3项目规模:饶河县内333栋住宅楼20096户居民给水分户改造。饶河县新建和改造市政供水管道,长度为5.179公里,管径DN150-300厘米。
2.4项目总投资:5360.84万元
2.5建设资金来源:申请政府投资
2.6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设计调整、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2.8质量要求:完成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150.35万元。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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