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申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申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申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项目地点:秦皇岛市
项目概况: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含)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10年(含)公司债。中标人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按照证券交易所批复的发行规模,中标人必须在约定时限内对本期债券挂网发行。如簿记建档发行当日,投资人实际认购总额低于发行金额,缺口部分由成交人负责余额包销(成交人必须在本期债券挂网发行前完成余额包销审批流程)。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债券本息偿付结束。
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以实际发行为准。
服务标准:以保障招标人本次债券发行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为目的,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意见和回复信息。
招标范围: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招标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申报材料报送、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
招标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且需具备有效合规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4.人员要求:/
5.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向前36个月)无监管机构重大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交的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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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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