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南疆、清能、东疆分公司所属场站涉网设备和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升级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南疆、清能、东疆分公司所属场站涉网设备和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升级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东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昆玉市等,具体地址详见技术规范。
2.2项目规模: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清能分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4个场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升级;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共12个场站涉网设备改造。
2.3到货期及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发货至各场站现场,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新疆公司南疆、清能、东疆分公司所属场站涉网设备和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升级项目标段包1
2.5招标范围:
(1)对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12个场站(新特风电场、西海风电场、青河风电场、布尔津风电一场、布尔津风电二场、焉耆光伏电站、三塘湖风电一场、三塘湖风电二场、望洋台风电场、雅满苏光伏电站、石城子光伏电站、柳树泉光伏电站)的防火墙、交换机、SDH、纵向加密装置、省调一二区路由器、地调一二区路由器、远动装置、AVC系统升级等涉网设备采购、更换、安装及调试相关工作。
(2)对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清能分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4个场站(和田协鑫光伏电站、布尔津风电一场、木垒风电场、望洋台风电场)电力监控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每个场站加装1套恶意代码防护装置、1台便携式运维网关以及2台USB安全隔离装置,包含设备的采购、升级、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工作,并完成与省调、地调主站联调,满足能监办和电网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等级为一级及以上,范围包含安全开发类)。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网络安全设备供货安装或升级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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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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