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公司武汉发电公司2025年燃料辅助运行外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公司武汉发电公司2025年燃料辅助运行外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2计划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
输煤一二期系统:从一二期翻车机卸车线(以门式采样机轨道南端端头为界)开始到一二期锅炉原煤仓(原煤仓仓口以下2米)之间的所有输煤系统区域(不含翻车机卸煤线的车皮清扫及卸车线的落地煤清扫转运和皮带机现场的保洁内容)。包括:2台翻车机、2台斗轮机、2套筛碎煤设备、6台环式给煤机、6个圆筒仓、4台胶带给煤机、13段共25条皮带机及其系统附属的所有辅助设备等。
输煤三期系统:从三期翻车机卸车线(以门式采样机轨道南端端头为界)开始到三期锅炉原煤仓(原煤仓仓口以下2米)之间的所有输煤系统区域(不含翻车机卸煤线的车皮清扫及卸车线的落地煤清扫转运和皮带机现场的保洁内容)。包括:2台翻车机、2台斗轮机、2套筛碎设备、3台环式给煤机、3个圆筒仓、4台振动给煤机、9段共18条皮带机及其系统附属的所有辅助设备。
输煤一二三期煤场、煤场设备设施及输煤系统所有煤水沉淀池、排污泵池以及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煤场占地面积总共约10万平方米,分8个条形煤场,煤场区域界限以煤场水沟(包括水沟)以内范围为界;煤场设备设施包括燃料部所辖的推煤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煤场机械和干煤棚、挡煤墙等;输煤系统栈桥内外所有的煤水沉淀池和排污泵池以及包括后续因需要增加的煤水沉淀设施等。
以上未提及,但在第二卷技术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其他部分描述过的,仍属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的技术协议中以专用条款形式约定或以补充技术协议专用条款形式双方协商后单独签订。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燃煤电厂设备运行(或检修或维护)业绩(在同一家电厂连续维护超过一年时则每12个月算一项有效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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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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