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IGCC供热改造文明生产治理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IGCC供热改造文明生产治理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IGCC)是中国华能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265MW。
范围:天津IGCC机组临海,空气中盐分较高,汽机房周边区域建筑物墙体、屋面及设备保温油漆耐酸和耐盐性质较差,老化腐蚀严重,地坪存在破损、裂缝等情况,拟对此区域进行治理。主要工作有:压型钢板墙面治理5767m2,自流坪施工4097m2,环氧地坪施工4432m2,厂房内墙面修复7930m2,厂房外墙面修复7239m2,屋顶防水施工4919m2,保温更换22200m2,保温内管道设备防腐2447m2等。
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建筑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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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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