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2025年稳定装置维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山工务段2025年稳定装置维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线路技术科,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稳定装置维修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5年稳定装置维修
项目内容:稳定装置1组,最高限价为24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提供被代理厂家资质文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3须提供财务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亏损。
3.4投标人需具备WD-320型稳定装置的制造资质、国铁集团颁发的WD-320型动力稳定车整车生产许可证明或具有维修授权的代理商。
3.5投标人需具备监造条件,提供对应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受理证明材料并提供同型号产品《铁路机车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样本。
3.6投标人需提供配件《审查合格通知书》或经《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规定的相关监造机构审核后由主机企业直接编入配件企业管理目录的证明文件。
3.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充足的配件储备,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承诺稳定装置维修质保期自装车之日起12个月或作业300公里或验收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
3.8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9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供应产品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下载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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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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