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应用计算资源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标方为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心应用计算资源设备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公司现有核心计算资源承载设备,稳定承载着总装MES、WMS、图文档、质量管理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库。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近一年该平台总体资源负载较高,CPU、内存等资源已不能满足当前业务实际需求,亟需对现有的核心计算资源承载设备进行扩容。
2.1项目名称:核心计算资源承载设备扩容
2.2数量:1节点
2.3交货地点: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2.4供货周期:2024年12月20日前到货;
2.5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3.4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5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的诉讼记录(出具承诺函)。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注明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发布日期)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3.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财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包含上述信息的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按照招标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线上售标)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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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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