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HW2024067-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14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区供水管道穿越三屯河河道工程,DN800球墨铸铁管(K9级)长434.6m,DN800
钢管长125.4m,配套排气井及排泥井。河岸线范围内输水管线管道(长度380m),一侧采用
钢筋石笼防护,每组石笼规格2.0*1.0*1.0m,笼内填石直径15-40cm卵石,河道两端新建
堤防与已建防洪堤相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
人员信息。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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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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