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汽)管网工程二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汽)管网工程二期”已由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集发改字【2019】110号及《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集发改字【2022】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汽)管网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管沟总长4135m,起点为鸿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终点为各用汽用户。热力管网运行介质为高温热水,热水设计温度为90/60°C,设计压力1.6MPa.本项目管沟总长4600m,起点为鸿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换热首站,终点为各用热用户。直埋部分采用开挖施工,平均覆土厚度约2.0m。架空部分采用钢制支架支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3月1日-2025年10月30日,共244日历天。(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27908844.6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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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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