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希望城小学科创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成都市新津区希望城小学(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新津区希望城小学科创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Y-24CG005-A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希望城小学科创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预算金额:28.9726万元,最高限价:28.9726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包,拟采购科创教学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成都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核验;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在磋商地点立即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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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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