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展厅建设招标
一、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展厅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9号乌江大厦
2.2项目规模:建设公司生产数字展厅,配置大屏可视化、多媒体音响设备、中央控制系统等信息展示系统和音视频系统,实现视频显示、信号切换、音响扩声、集中控制、智能交互等功能,并完成配套设施的集成安装和调试工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乌江公司数字展厅建设(CHDTDZ046/16-QT-52701):建设公司生产数字展厅,配置大屏可视化、多媒体音响设备、中央控制系统等信息展示系统和音视频系统,实现视频显示、信号切换、音响扩声、集中控制、智能交互等功能,并完成配套设施的集成安装和调试工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江公司数字展厅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显示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2710:13到2024-12-0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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