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永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90.347391
最高限价(万元):390.347391
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根据设计图纸,实施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永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具体内容为场地整平、外购客土、客土回填、危岩清除、原有建筑物及构造物拆除、生物化学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管护工程、工程牌等工程。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2.施工工期: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施工;植物管护期3年。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小勐统镇、勐板乡、永康镇、乌木龙乡、班卡乡、大雪山乡。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及云南省相关土地开发整理规定要求,符合本项目规划设计具体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设备、材料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采购人要求。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施工;植物管护期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永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3.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3.4人员配备要求:参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的规定,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表中的要求填报该附表且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最低要求。备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609:00至2024-12-04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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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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