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泥屯镇卫生院(阳曲县医疗集团泥屯镇卫生院)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
4.最高限价:1999500元(壹佰玖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不分包,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视力筛查仪
1
台
2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含纯水系统)
1
套
3
中医四诊仪
1
台
4
中医体质辨识设备
1
台
5
中频治疗仪
1
台
6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1
台
7
中药离子导入仪
1
台
8
中医颈椎骨质增生牵引仪
1
台
9
颈托
4
套
10
中医红光治疗仪
1
台
11
多功能牵引康复床
1
张
12
针灸治疗床
2
张
13
推拿治疗床
1
张
14
中医超声治疗仪
1
台
15
主动被动一体中风偏瘫康复训练器
1
套
16
中风偏瘫手部脚部锻炼电动康复机
1
套
17
碳14幽门螺旋杆菌呼气检测仪
1
台
18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套
19
除颤监护仪
1
台
20
心电监护仪
1
台
21
自动/脚踏双模式电动吸引器
1
台
22
上车担架
2
副
23
铲式担架
2
副
24
输液泵
2
台
25
移动式口腔X光机
1
台
招标范围包括所供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采购要求、技术要求及所应达到的其他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6.质保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三年免费质保服务,在设备质保期间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执行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符合使用条件;
8.供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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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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