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采购公告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1.2采购人:山西柳林凌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1.3采购编号:XJG
1.4项目概况:
兴家沟煤矿属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由原山西柳林田家坡煤矿有限公司、山西柳林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柳林聚德利煤业有限公司三矿兼并重组而成,主体企业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位于柳林县成家庄镇兴家沟村北西,行政区划隶属于柳林县成家庄镇。井田面积7.904km2,批准开采井田内4~9号煤层,设计生产规模90万t/a。2013年11月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批准,重新核定我矿生产能力为130万t/a。矿井井田内8、9号煤层为全区稳定可采煤层。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1.51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0.61m3/t,矿井CO2绝对涌出量2.01m3/min,CO2相对涌出量0.8m3/t。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II级,煤尘具有爆炸性,8号煤层发火期为86天,9号煤层发火期为87天。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正常涌水量为36.85m3/h,最大涌水量为54m3/h,奥灰岩溶水位标高为797.5m—798.5m,8号煤层底板至奥灰含水层隔水层厚度为53.34m—68.13m,平均厚度59.55m,其最大突水系数为0.025MPa/m;9号煤层底板至奥灰含水层隔水层厚度为43.40—54.00m,平均厚度47.03m,其最大突水系数为0.031MPa/m。各煤层带压开采区奥灰突水危险性较小。
井田地质构造类型为简单类型。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要求,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煤矿需提供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确保我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付款方式为无预付款,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按资金计划付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1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项目所需相应的资质、能力及相关业绩;
2.2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及垫资能力;
2.3质量要求:保证质量及良好的服务;
2.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汇报工作。
3.采购申请
3.1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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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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