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容量为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首两台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已投产发电,同步建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现计划对全厂(包含厂前区、主厂房、燃料区、承包商生活小区)等区域实施消防安全评估,按以上区域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报告内容需要符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并且符合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合规、全面、准确的原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2.工期:工程完成期限为20个工作日,在20个工作日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全勤到场。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49.9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投标最高限价,如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火力发电企业或类似规模的工业厂区、人口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业绩.
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7:00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