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职工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JND(ZC)-2024-105)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集团职工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按物资种类实际供应数量×市场询价确定,招标人为宁夏华奥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集团职工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新集团职工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记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
4.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至2024-12-2每日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提供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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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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