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眼科医院(周口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电梯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眼科医院(周口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电梯工程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社会【2022】177号文及周发改审批投资【2023】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1-411600-04-01-276089,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投资金额:约1694.38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送达施工现场;安装期:交货后,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4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共计35台,其中直流电梯25台,自动扶梯10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含电梯的购置、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安装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或提供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安装、维修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机电专业建造师资格(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厂家)或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T1或T2或T),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本项目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后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9日8时至2024年12月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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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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