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二次物流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二次物流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二次物流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二次物流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二次物流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及车牌号、车况说明等详细资料。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同时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危险品运输3年以上运输经验,油罐车辆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油罐车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须配备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管理人员,司押人员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司押人员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4.招标人拥有投标单位上线车辆的调度权,投标单位上线运行的车辆要完全服从招标人的调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从事任何其它运输业务。
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运力。保证每日配送计划及时完成。
6.投标单位上线车辆必须安装招标人指定的油罐车监控系统,并严格遵守其使用规定,没有安装油罐车监控系统的油罐车不得上线运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到2024年12月0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购买时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经营所需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需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邮箱审核完成后并将报名资料邮寄后获取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选前2名投标单位入围服务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二次物流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投标单位入围不代表发生实际业务,甲方根据业务运行制定配送计划,没有配送计划的车辆为备用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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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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