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10吨燃气锅炉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10吨燃气锅炉购置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10吨燃气锅炉购置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10吨燃气锅炉购置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10吨燃气锅炉购置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应是所投燃气锅炉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锅炉制造商须具有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8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即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注明联系人、电话)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按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期限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缴费确认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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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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