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采油井油管防蜡解堵装置)招标
招标编号:2024WZGK51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采油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所需采油井油管防蜡解堵装置的采购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3家,中标人选取采用末位淘汰。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否决全部投标。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实际中标人排名,当实际中标人为3个时,采购比例设定为5:3:2,即第一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2250万元,第二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1350万元,第三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900万元。当实际中标人为2个时,采购比例设定为6:4,即第一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2700万元,第二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1800万元。当中标人实际采购额度未达到采购限额时,以用户单位实际需求为准。(1)在中标有效期内如某一中标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剩余工作量调整分配给其余中标人;(2)招标人在中标有效期内因抢险、救灾等应急要求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为了保障油田生产建设正常进行,可根据油田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分配比例。
2.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7年01月15日。
2.3交货日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技术要求: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石油*钻采”或“石油*专用”或“防蜡*设备”或“解堵*设备”或“防蜡*装置”或“解堵*装置”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注:*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
3.3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样品【招标货物需求明细表第3项:采油井油管防蜡解堵装置200A,数量1台】,样品依照《现场测试方案》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结果作为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依据,投标人的样品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退还。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满足招标明细规格参数和满足技术规格书防爆等级要求的防爆合格证,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证书中的制造单位名称(体现“制造单位”或“生产企业”或“制造企业”或“生产单位”等描述,含义相近即可)一致,证书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明细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防爆合格证原件(如有附件应包含附件)扫描件,需提供认证机构网站的查验截图,证书的颁证日期须在招标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技术投标文件必须按技术要求逐项响应)。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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