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沧县发改社会(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沧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沧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沧州市沧县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建筑规模:拟建设步道长度约3.3公里,宽度4-6米。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1.2其他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等网站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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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8 00:00至 2024-12-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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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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