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塌陷区临时道路建设草地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临时道路建设需求,临时道路建设项目存在占用草原行为,根据通知要求需完成草地服务,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审核并获取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伊犁一矿临时道路建设占地面积测量。
2、编制完成草原植被专项恢复方案。
3、完成草地服务许可办理获取批复文件。
4、协助办理村集体林草征占补偿费。
5、协助办理植被恢复费。
详见技术规格书。
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1.3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出具:1、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临时道路草地使用许可办理批复(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批复文件一份。2、勘界报告一份。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挂账后6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不留质保金。
1.4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和社会团体单位,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土地测绘、土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林草征占用行政许可办理等)的相关业绩2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