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新庄煤矿转入试生产阶段,井下生产区域涌水量明显增大,目前1802工作面涌水量已经达到500m³/h左右,新庄煤矿井下水煤泥含量大,排水设备设施经常性损坏,井上下水处理站运行压力大,盘区水仓和中央水仓煤泥清理工程量大,清淤工作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为改善井下排水水质,确保排水系统、水处理站处理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租赁一套井下水预处理系统进行煤水分离,安装在西翼主泄水巷TBM始发硐室,大量煤泥进入主煤流系统皮带回收,减少清仓次数,降低水泵维修频次,提高经济效益。
2.2 项目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新庄镇新庄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服务内容:租赁 1 套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设备(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序号 | 名 称 | 参考型号/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井下水预处理系统 | 处理煤泥水能力≥1000m³/h,处理后的干物料水分 18%,煤泥水中固体颗粒 粒度0.075mm(200目) | 套 | 1 | |
2 | 系统自动化要求 | 全系统闭锁、集中控制 | 套 | 1 |
2.5 服 务 期:3 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投标人为煤泥水处理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提供所投产品的煤安证(煤水分离设备);
3.2.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12月2日9:00起至2024年12月9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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