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物业管理1,700,000.00元1项达到项目服务范围及需求、人员配备数量及素质要求、部分重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内容等
最高限价总计:1,7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3年(36个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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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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