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特殊化学药剂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特殊化学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特殊化学药剂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特殊化学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特殊化学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提供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的承诺书或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云平台”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6.投标人近三年内具备1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后附模板)。
8.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邮箱发送报名材料。邮件标题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须将报名费支付成功的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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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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