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抚州东乡光伏发电二三期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含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润抚州东乡光伏发电二三期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含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项目光伏支架采购已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装备工业有限公司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装备工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拟建设的光伏电站拟安装直流侧容量100MWp(暂定),交流额定容量为82MWac(暂定),项目采用585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汇为4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内35kV母线。
2.招标范围:
热镀锌式固定支架(主要为:355B热镀锌钢及235B热镀锌钢等),包括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消耗品、技术服务等,具体供货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
3.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必须为光伏支架生产厂商,且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需具备近3年(2021年11月-2024年11月)光伏支架供货业绩至少1项(业绩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投标人需具备应急供货的能力。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失误,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投诉的。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需明确承诺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四、参与投标确认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27日15:00至2024年12月2日15:30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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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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