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市政设施数字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2.2工程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改造北川羌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控平台,采购网络安全设备,新增算力和存储设备折算2.5KW标准机架数量10个,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搭建智慧停车(生态停车场数字化改造1项、路边智慧停车位改造1700个)、智慧管网、智慧城管等市政数智应用平台,提升城管、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数字化能力及城市管理服务能力。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城市数字化建设项目设计。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开始(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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