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招标
受郑州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郑州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HLZB-2024444
3、采购方式:招标
4.项目概况:遴选优质的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为郑州人民医院提供长期稳定的供应服务。
5.服务内容:郑州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服务;
二标段:中药饮片供应企业服务;
7.入围数量:
每标段各 3 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后质量问题较多的的配送企业应及时淘汰,特殊情况下(出现重大问题)配送企业可随时淘汰,涉及司法案件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等有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若为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若为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中药饮片);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中药饮片),具备特殊管制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濒危动物品种等特殊药品配送、经营或生产资质。
2.4 通用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 2023年度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所要求年份的,以成立之年起计算;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须提供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务报表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按照其查询程序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相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3近3年内,投标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4投标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以上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及关联关系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2 9 日至 2024 年12 月0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
3.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4 年 12 月20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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