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电厂2025年度粉煤灰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招标
1、受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概况:
广东河源电厂总装机容量一期为1200MW(2×600MW),二期为2000MW(2×1000MW)。
河源电厂一期近五年粉煤灰产量:
年度
发电量/亿度
燃煤量/万吨
粉煤灰产量/万吨
2020年度
45.1
180
23.6
2021年度
66.4
269
34.5
2022年度
53.0
229
33.4
2023年度
48.3
211
28.4
2024年度
40.06
149
29.9
河源电厂二期2021年下半年刚刚投产,近三年粉煤灰产量:
年度
发电量/亿度
燃煤量/万吨
粉煤灰产量/万吨
2022年度
93.6
376
48.1
2023年度
87.5
349
33.4
2024年度
71.08
244
51.1
自机组投产以来,所有粉煤灰全部资源化综合利用,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于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厂等。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东河源电厂2×600MW及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粉煤灰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以及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拟确定两名中标人。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至少具有8辆30吨以上散装罐车运输能力满足以下要求:
5.2.1自有车辆(证明文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5.2.2长期租用车辆(证明文件: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需覆盖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内,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显示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5.3有以下业绩之一:
5.3.1近十年(2014年10月至今)中至少有一年达到10万吨以上年销售粉煤灰的购买业绩(证明文件:提供采购合同文件复印件或供货单位的总量结算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5.3.2近十年(2014年10月至今)中至少有一年达到10万吨以上自用需求证明(证明文件: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或采购货物总量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5.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提供承诺书参考格式详见附件1-11,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5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贰仟圆整),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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