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泽明安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ZZB2024-GKZB1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华泽明安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华泽明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7.33亩(含代征)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金属材料 精细加工项目。总建筑面积60400平方米,其中标准工业厂房47440平方米,行政商务中心 4800平方米,住宿餐厅及车库8160.23平方米等(最终建筑形式、规模及投资额均以项目 建成后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包括:本工程相关设计图纸、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 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关 联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华泽明安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华泽明安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备: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 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负责人;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满足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7)外省企业须提供外省进陕企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提出申请的,组成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6日14时00分
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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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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