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5年度实业总公司及附属系统维护招标
(招标编号:2024-AL-2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5年度实业总公司及附属系统维护(招标项目编号:2024-AL-2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5年度实业总公司及附属系统维护。2项目地点:华能营口电厂厂区实业总公司。3招标范围:2025年度实业总公司及附属系统维护,详见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5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6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5年度实业总公司及附属系统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5年度实业总公司及附属系统维护: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3.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专用条款: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以上业绩均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反应工作内容的关键页)。
3.2.3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经历的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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