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新机场西工作区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
2.3计划投资:8490.73万元。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106.82平方米。其中配餐楼5115.66平方米、车库及宿舍558.77平方米、消防水泵房及水池144.1平方米、污水处理站288.29平方米。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基坑支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空调、建筑智能化、消防(包括消防水、消防电)、建筑节能、燃气、电梯、道路、绿化、附属建筑、标识标线、室外工程等内容,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审计结算、质量保修需要的所有工作。
2.7计划工期: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11日,共348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施项目承诺);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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