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烟草公司商城县分公司制作标识、文印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万元/2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烟草公司商城县分公司制作标识、文印制作供应商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采购范围:信阳市烟草公司商城县分公司制作标识、文印制作供应商采购。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供应商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7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11月12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自2021年11月12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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