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宁重工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平船台改造及分段制作平台技改项目
(招标编号:ZB089-202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宁重工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平船台改造及分段制作平台技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54.1361万元,招标人为福建福宁船舶重
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28541361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宁重工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平船台改造及分段制作平台技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宁重工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平船台改造及分段制作平台技改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
②具有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
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
由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
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
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
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人牵
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
(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
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节
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宁重工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平船台改造及分段制作平台技改项目,建设单位
为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福安市甘棠镇;
2.2.工程建设规模:1、建设一座平船台;2、船坞改造为平船台;3、建设一座分段制作平
台。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宁重工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平船台改造及分段制作平台技改项
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54136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
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
②具有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
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
由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
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
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
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人牵
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
(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
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
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等
资料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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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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