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西部钻井公司川渝地区钻建一体化配套工程(钻前施工)项目招标(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5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庆钻探西部钻井公司在川渝地区2024-2025年西部钻井公司川渝地区钻建一体化配套工程(钻前施工)项目,为保证及时完成储量勘探任务,对川渝探区部署的5口井钻前工程施工服务项目进行框架招标。拟选取4名中标人,中标人须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能够进行优质的井场、道路等钻前工程施工、快速的地企协调等工作。招标人根据当年的投资计划及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分配工作量,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不对中标人作工作量承诺。本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4457.01万元(单井暂估891.402万元)(含税9%)。合同结算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造价中心审批的竣工结算基础上按中标人承诺的下浮比例、合同约定事项等进行算;
2.2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有井场修建,新建及维修道路等工作量;协助建设方开展钻井用地及房屋、建构筑物补偿协调洽谈等相关事宜井;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4-2025年西部钻井公司川渝地区钻建一体化配套工程(钻前施工)项目估算金额4457.01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期限;
2.4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
2.5计划投资:人民币4457.01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标段一:2024-2025年西部钻井公司川渝地区钻建一体化配套工程(钻前施工)项目估算金额4457.01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要求的承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本企业职工(需提供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要求的承诺)。
3.6信誉要求:
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将否决起投标文件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承诺如下内容:
我公司一旦中标,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中国石油HSE有关规定,保证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不破坏和污染环境。并郑重承诺:
3.8.1接受中国石油HSE理念,全面实施HSE管理,切实履行HSE责任;
3.8.2严格执行本项目HSE合同或协议,保证各项HSE措施落实到位,认真遵守风险防控、作业许可、变更管理等管理要求;
3.8.3按照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保证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有效实施;
3.8.4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危险作业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3.8.5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方案开展施工;
3.8.67天为一个周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8.8开展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发出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
3.8.8及时开展事故(事件)抢险救援,如实报告事故(事件)信息;
3.8.9投标人承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投标人承诺工程开工至结束期间按照技术要求标准验收合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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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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