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服务招标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12309,招标人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山东分公司聚焦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个作用、六个担当”发展战略,坚持贯彻国华投资“一个坚持,两个深化,三个支撑”总体发展要求,全方位深化“五区域一融入”发展布局,全力发展“新能源、绿色氢能、基金投资”产业板块,全力打造“科技创新、产业运营、投资孵化”发展体系,为加快推动公司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服务,摸清山东省涉海太阳能资源底数,开展海上光伏发展现状调研,结合海上光伏用海政策、国家及地方政策研究分析,提出海上光伏布局和开发基本原则及主要依据,编制完成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报告。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服务为编制完成《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山东省沿海各地市太阳能资源及海上光伏发展现状调研;制定普查的基本原则及主要依据;筛选可用的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并确定对应装机规模;项目建设条件及经济性初步分析等工作。具体服务项目内容、服务周期和成果要求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服务周期(平行时间)以接到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成果
1
《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报告》初稿
30个工作日内
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报告定稿纸质版2份、电子版2份(PDF版加盖公章及word版各1份),合同有效期一年。
2
《山东省涉海光伏可用场址普查报告》定稿
完成初稿后,45个工作日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海上光伏可研报告编制或海上光伏咨询服务或海上光伏规划服务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对应工作已完成的最终版盖章报告或其他可以提供的成果证明的文件,也可以是由最终用户盖章的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光伏可研报告编制或海上光伏咨询服务或海上光伏规划服务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或其他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服务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3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8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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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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