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本部车辆维修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4-12-3-01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本部车辆维修框架协议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规模:无
2.3标段划分:华能蒙东公司本部车辆维修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蒙东公司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招标范围: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部车辆维修项目。车型包括红旗轿车、丰田越野车、丰田面包车、奥迪轿车、别克商务车、金杯面包车、丰田斯柯达客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招标采购活动)。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2.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和小型车维修)。
(2)投标人近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车辆维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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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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