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片区。
2.2规模及投资额:本次建设内容为人工湿地约15000㎡、生态护岸约5.5km、污水管网建设约22.1km、生态沟渠约3.9km等相关工程。
2.3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设计周期:领取中标通知书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
2.4招标范围:(1)设计: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及所有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等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2)施工: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安装以及所涉及的检验、检测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为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