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邓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96,700.00元
最高限价:18967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2024-12-1-1邓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18967001896700是18967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4采购内容:邓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截图复印件,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
3.6供应商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供应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印章的承诺函或近期纳税、社保证明,依法减免税收的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印章的承诺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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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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