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改造项目
3、预算审定金额:1939563.11元
4、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2特定资格条件:
(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含2023年年检报告);
(2)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须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一年),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建造师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并可查询;
(1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凭证);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注:若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磋商人须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13)一个供应商对采购人同期公告同一项目同时提出磋商申请时,只能成为一个项目的成交人,如拟派建造师为同一人时,视为无效磋商申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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