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2025年污泥处置招标
(招标编号:QC20241202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2025年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38.8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泗阳海峡环 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单价为259元/吨(含6%税),按污泥处置量约为14600吨/年测算, 总价约为379.6万元/年。本次服务项目为单价采购,处置污泥数量为暂估数, 以招标人实际生产产生的污泥量为准,最终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2025年污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2025年污泥处置项目)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 准)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应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或承诺中标后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
(7)投标人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环保验 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未取得环保验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提供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可立即接纳并合规处置招标人污泥的场地、设备设施等的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0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箱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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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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