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12#、13#合并煤层复采顶板治理研究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12#、13#合并煤层复采顶板治理研究(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N-241115528、SXZB-2410277411JNF2773/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以泰安党纪字[2024]1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计划,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研究分析矿井小窑破坏区域范围内12#、13#合并煤层顶板情况。实施方案、设计、数据采集处理、成果报告的编制
2.2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研究报告编制、评审、确定泰安煤矿12#、13#合并煤层复采顶板治理方案,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实用新型专利和成果鉴定根据国家评审积极参加,取得专利和成果鉴定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三年时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巷道围岩控制或顶板支护研究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0317:30至2024-12-06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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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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