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招标
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公司脱硫石膏的销售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2、招标内容:除招标人厂内加气生产使用以外的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系统产出的所有脱硫石膏(1年约5万吨)。
3、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城恒益电厂内。
4、承包期限:1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或以上脱硫石膏采购或销售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面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和内容部分的页面,否则视同该业绩无效】;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限制行为能力或丧失法人资格之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 12月9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1日(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8.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9、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120天内有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予以注明。
10、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9时30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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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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