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声明或承诺。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提供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9)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