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盟党政大楼消防系统检测招标
招标人
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盟党政大楼消防系统检测项目
招标
受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盟党政大楼消防系统检测项目(项目编号:RDZB-DF-2024-22),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盟党政大楼消防系统检测项目
2、服务地点: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盟党政大楼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4、服务内容:对盟党政大楼内的35个气体灭火器进行检测。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资料:
潜在供应商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代理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誉截图及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供应商自获取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套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为现场纸质文件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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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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