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福民观光夜市项目投资运营-招标
招标人
东方乡投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东方福民观光夜市项目投资运营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RW-ZFCS2024098
2、项目名称:东方福民观光夜市项目投资运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5、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东方福民观光夜市项目投资运营(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经营管理期共五年,第一期为三年项目经营培育孵化期,第二期为两年运营期;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如“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
声明函,加盖公章);
3.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不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不良记录,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或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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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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