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人
南江县人民医院
受南江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巴渝磋〔2024〕13号。
2.项目名称: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本项目以实际配送量计算。按照“四川医保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及产品最高单价限价,供货时的实时价格(单价)及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
三、采购项目简介:
据医院的实际需求,拟采购供应服务一批。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加盖供应商鲜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方式:1.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 供应商网络邮箱获取磋商文件的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后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以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本单位将向供应商收件邮箱发送磋商文件资料,即视为报名成功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2 月 4 日 09:00 至 2024年 12 月 10 日 17:00(北京时间),为弥补制作磋商文件的成本费用,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2 月 17 日09:4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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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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